节能新能源汽车

山寨电动汽车行驶里程缩水?消费者退车遭拒

2016-10-26 12:59:18 零排放汽车网-专注新能源汽车,混合动力汽车,电动汽车,节能汽车等新闻资讯 网友评论 0

核心提示:25日下午,记者在石油城见到了这辆白色的电动汽车,辜先生说先后试验了三次,都是不超过50公里。“还没有一辆电动自行车跑得远,销售店20日当场用万能表检测了说电瓶没问题,所以不给退也不给换,可是...

近日,市民辜先生致电本报热线4012020,他说自己10月12日在北关批发市场大阳四轮车销售部购买了一辆雷军l3电动汽车,购买时销售人员告诉他充满电可以行驶100公里到120公里,可是辜先生再三试验,最多的一次才跑了47公里,和商家商量退换遭到拒绝。

25日下午,记者在石油城见到了这辆白色的电动汽车,辜先生说先后试验了三次,都是不超过50公里。“还没有一辆电动自行车跑得远,销售店20日当场用万能表检测了说电瓶没问题,所以不给退也不给换,可是这个车与销售人员的宣传不符。”

销售人员对记者说,她在卖车时说的是充电和使用汽油动力才可以跑120公里,质量没有问题,所以不能退换。

但是在辜先生提供的14日检测前的录音中,一位疑似销售人员曾在录音中说,40公里是有点少,正常充满电应该可以跑100公里没有问题。并没有提到需要汽油动力混合电力跑120公里的说法。

记者从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环市场监督管理所了解到,由于双方都在电池的效能上产生分歧,两次调解都没有效果,建议辜先生走法律途径解决。(记者 申雷 实习生 陈冠宏)

延伸阅读:小米告“雷军电动车”侵权 获赔40万

今年三月份,因在电动车上使用了“mi”标识及“雷军电动”字样,潍坊一家专门生产电动车的企业被小米公司告到了海淀法院,索赔50万元。日前据北京海淀法院官微消息,经审理,海淀法院认定被告使用标识及“雷军”二字侵犯了小米公司的商标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判令停止侵权并赔偿40万元。

小米公司诉称,该公司于2012年在第12类电动运载工具上申请注册了“mi”商标,并将该商标用于小米平衡车上。而雷军先生作为该公司的创始人及法定代表人,已将其姓名在商业活动中使用的权利授予了小米公司。

后来小米公司发现,被告潍坊瑞驰公司生产销售的一款名为“雷军电动”的电动车,在车身显著部分使用了“mi”及“雷军电动”标识。小米公司认为,该公司的做法显然意图搭上小米公司的便车,使相关公众误认为该款电动车是小米公司生产的,或与小米公司存在一定的关联关系。为此,小米公司请求法院判令潍坊瑞驰公司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并赔偿其经济损失50万元。

经法院审理后认为,小米公司对涉案商标有专用权,被告潍坊瑞驰公司则在明确知晓小米公司涉案商标以及雷军知名度的情况下,仍未经许可使用涉案商标以及“雷军”二字,主观恶意明显,构成不正当竞争,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最后判决被告潍坊瑞驰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小米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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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零排放汽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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