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新能源汽车

鼓励节能环保汽车需要政策税收双管齐下

2008-11-05 15:48:38 零排放汽车网-专注新能源汽车,混合动力汽车,电动汽车,节能汽车等新闻资讯 网友评论 0

中国汽车报》:您认为制定鼓励节能环保汽车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体现在生产环节还是体现在消费环节更合理、有效?

孙钢:从我国目前的情况看,针对汽车行业的优惠税收政策一般都体现在生产环节。这样做主要是考虑到,一辆汽车是否节能环保,主要不在于怎么使用,而在于厂商生产什么样的车。汽车生产企业在节能环保汽车研发及引进过程中起主导作用,因此鼓励节能环保汽车的税收优惠政策也应该体现在生产环节。

《中国汽车报》:您认为在汽车消费环节制定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是否会对调节消费结构起到更为直接的效果?

孙钢:目前在汽车消费环节征收的税种中,车辆购置税和车船税如果能够按照排量来设定税率,也许会对汽车消费起到一定的引导作用。

《中国汽车报》:近日,国家环保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杨朝飞透露,财政部、国税总局、国家环保总局三方正在研究制定征收排放税的有关政策,目前尚处于前期研究阶段,有望在“十一五”期间出台。对于征收排放税,您有何见解?

孙钢:对于排放税,主要是针对污染排放严重的企业(如发电厂、化工厂等)征收。对汽车征收排放税,我认为现阶段不具备可操作性。前一段时间我看到关于此问题的报道,有部门表示,要在加油站环节征收排放税。如果在加油站收,检测和征收都不具备可操作性,同时如何保证公平、规范的管理也是一个问题。此外,在验车过程中已对汽车排放进行了检测,对不合格车辆已有相关处置方式。如果再征收排放税,有重复管理、重复收费的“嫌疑”。

《中国汽车报》:史耀斌在讲话中曾说将从限制、惩罚的角度,出台限制燃油经济性不佳汽车发展的税收政策。您认为这些惩罚措施应该针对生产企业还是消费者?

孙钢:限制、惩罚的税收政策可能在生产环节和消费环节同时实施。

《中国汽车报》:对产业发展发挥调控作用的因素有两个方面:政策法规和税收杠杆。目前在汽车行业,政策法规由发改委制定,税收由财政部主管。例如,在燃油经济性方面,不久前发改委公布了两批燃油经济性不达标产品名录,并责令相关产品停产。此次,史司长又提出从限制、惩罚的角度,出台限制燃油经济性不佳汽车发展的税收政策。您认为应如何把握税收杠杆与政策法规之间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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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0car0.com 来源:chinae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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